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


2024-07-02 重庆外墙补漏

  (一)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热情参加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指导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合作指导处、科技发展处、安全储运处、监督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直属基层社管理处、机关党总支。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无二级机构。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0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万元,减少0.1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减少。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0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0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94万元,占79.76%;项目支出466.61万元,占20.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万元,减少0.1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5万元,减少0.1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5.5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8万元,占0.82%;农林水(类)支出292.19万元,占12.6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9.04万元,占1.2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62.25万元,占85.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万元,占0.13%。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7.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0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6%,其中: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1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子女统筹医疗补助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1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困难企业干部慰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困难领导人员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根本原因是:2021年困难企业职工元旦、春节慰问未纳入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92.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化肥淡储项目公开招标费、农业展会经费及特困企业解困资金属于年初公共项目预算。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9.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1年度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1737.12万元,支出决算183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1)在职和离退休干部部分奖金年初无预算;(2)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基本支出调整预算。

  年初预算80.32万元,支出决算12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公共项目投资审计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属于年初公共项目预算。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度安全生产奖励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9.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积金和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11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8%,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等。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95%,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59万元,减少64.84%,减少的根本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24.98万元,增长的根本原因是一辆公务车达到报废年限和报废里程,经上级部门批准购置新能源公务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的使用。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57万元,减少43%,根本原因是一台公务车辆经评估达到报废标准而减少使用。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1.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8万元,占98.89%,其中: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20人次,主要是其它省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经验交流和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加油及维修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我单位2022年1月份报废1辆公务用车。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53万元,降低17.07%。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机关压缩运行经费支出。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5万元,用于召开:1、从严治社座谈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市社系统从严治社工作布置;2、庆祝建党100周年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对优秀员和组织进行表彰;3、党史学习教育第二阶段宣讲会议,人数145人,内容为开展《习在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线、机关干部建军节座谈会议,人数21人,内容为机关干部建军节座谈。会议费年初预算1万元,决算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会议用餐费0.65万元、会议场地费0.2万元。

  开支培训费0.37万元,用于开展:1、社有企业财务知识培训,人数29人,内容为社有企业财务专员财务法规、政策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2、2021年农业公共项目培训,人数75人,内容为区县(市)社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方面的指导。培训费年初预算1万元,决算数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37%,全部为培训用餐费。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2022年1月份报废1辆机要通信公务用车。

  我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2305.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66.61万元,无重点项目支出。附件2021年度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包含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8个,共涉及资金46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未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2021年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资金”、“2021年农业展会经费”和“2021年困难企业干部走访慰问资金”等1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61万元,其中属于农业公共项目8个,涉及资金33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我单位紧紧围绕建立“三大体系”、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建设“四大平台”、创新为农服务模式和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工作,专款专用,保证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让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组织对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我单位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以解决制约长沙乡村振兴的明显问题为导向,以打造惠农服务综合平台为重要抓手,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逐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再次荣获一等奖,并被评为全省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突出单位。

  长沙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5月至9月对本部门2021年度公共项目支出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从绩效评价过程来看,我单位在持续推进综合改革、主动助力乡村振兴、快速推进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和全方面推进从严治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指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主要是我单位综合改革工作和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我单位是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批复我单位编制数为45名,其中工勤编2名。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我社实有在职人员42名。人社部门批复我单位临聘人员4名,年末实有临聘人员4名。年末保有公务车辆三台,其中一台在走报废程序中。

  我单位设置的机构为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合作指导处、科技发展处、安全储运处、审计监督处、组织人事处、直属基层社管理处、机关党总支。

  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热情参加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并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推广和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

  (1)巩固建强供销基层阵地。一是改造薄弱乡镇基层社,采取县供销合作社投资、财政扶持、社企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8个薄弱乡镇基层社,积极发展一批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基层社,成功创建一批全国基层社标杆社,进一步规范提升村级供销合作社。二是提质惠农服务运营中心,深入推动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完善乡镇、村级惠农服务网点,逐渐完备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乡镇惠农服务中心。三是快速推进“两个到户”,支持各区县市领办、引办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快速推进以联结到户、服务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两个到户”工作,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与供销合作社联结紧密的农民合作社。

  (2)积极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市级层面出台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指导意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业务规模、市场流通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强资源整合、深化业务协同,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实现方式和途径,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和服务方式,积极拓展综合合作功能,密切与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联合,探索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综合服务。

  (3)做实做强为农服务平台。一是做实做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全面推广“供销社+土地托管”、“供销社+服务大包干”等模式,发展覆盖全程、辐射全域、高效便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市级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建成1个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示范推广提供育、耕、种、管、防、收、加、储、销等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大包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做实做强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重点扶持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千农惠、乐农汇公司做大做强,组织农产品基地、种养大户、小农户、精准扶贫户与城区537个社区、4600多个小区和3100多个生鲜门店最大限度连接起来,打造种养殖基地、户与市场连通的“线下”直销网络,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精准有效对接,为解决农产品“卖难”、市民“买贵”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做实做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整合市、县、乡、村四级供销社电商企业、流通企业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组建市级供销电商服务平台,将供销电商企业、惠农服务网点、农产品基地、种养大户、小农户和精准扶贫户有效整合成一张电商服务网络,打造具有供销特色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四是做实做强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稳妥解决好蓝天公司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建设好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平台,积极投身全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改治理。鼓励、支持区县市、乡镇和村社积极建设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供销合作社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助力解决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治理难题。

  (4)加快发展的策略储备冷链物流服务。主动对接全省冷链发展规划、全市物流发展规划,制定出台长沙市供销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方案。抢抓全国供销总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的政策机遇,依托全市供销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创新冷库资源入股、股权合作、管理输出、业务嫁接等联合模式,联合市域内不一样的冷链流通公司进行市场化产业链整合,精细分工、协同合作,集聚冷链行业的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快建设区域性、战略储备型、现代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平台,彰显高效率的储备调控能力、高水平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5)推动社属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一是逐步加强对社属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明确专门处室专职负责社属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加强社属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的管理服务,加快推进社属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风险管控,引导社属企业科学慎重选择开发合作伙伴和转型升级项目,以高质量的项目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二是进一步加快社属企业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市社资产公司与经发公司合作,快速推进银新项目建设;积极帮促日杂公司做好黄花项目土地置换,推进金苹果公司与日杂公司合作办学桥驿地块项目的合作开发,快速推进大托经理处机场口项目、洞天公司裕天国际二期项目、日杂公司滨江项目的建设进度,想方设法盘活北城经理处60余亩土地资源。三是逐步加强社属企业管理,充分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公司法》全面落实,切实加强派出董、监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企业职工社保医保,企业经济纠纷,土地房屋产权,银行金融债务等制约企业脱困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大协调的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力促系统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取得更大的突破;继续妥善协调社属企业涉诉官司问题,推进社属企业官司问题的解决。压紧压实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责任,狠抓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对重点信访问题稳控到位,做好应急处理方案,确保系统大局平安稳定。

  (7)持续加强系统党的建设。一是调优配强干部队伍。对机关各处室的职能职责和人员配置做调整优化,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干部队伍,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不干事的有压力。二是全方面推进系统制度建设。抓好系统管理制度汇编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召开系统制度建设座谈会,在系统进一步浓厚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氛围。强化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制度的有力落实推动系统各项工作更规范高效。三是推进监督常态化。发挥联合监督检查组的作用,加强对社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党建工作、制度执行等情况做监督检查,实行监督检查经常化、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使制度建设的效能落到实处。四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社属企业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抓严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础性工作,不断创新基层党建的载体和方式,打造具有供销特色的党建品牌。

  1、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23077897.22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9447.66元,较上年减少2552751.39元,减少12.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奖金减少和年中去世的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同比减少。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17197533.97元和公用经费1191913.69元;项目支出4688449.56元,较上年增加2555080.25元,增加119.7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企业解困资金8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资金180万元、化肥淡储项目公开招标费用2.19万元、农业展会经费30万元等公共项目列入了部门整体项目支出。

  2、部门整体支出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5.86元,主要为2020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子女统筹医疗补助经费;(2)行政单位离退休9000元,主要为2021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3)军队安置46750.00元,主要为困难企业干部慰问经费;(4)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4000.00元,主要为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困难领导人员补助资金;(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00000.00元,主要为2021年困难职工元旦、春节慰问;(6)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921900.00元,主要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化肥淡储项目公开招标费、农业展会经费及市社困难企业解困专项;(7)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90374.40元,主要为2021年度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8)行政运行18389447.6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255459.30元,主要为机关物业管理费及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新网项目专项、公务用车购买资金及2021年度“三大体系”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资金;(10)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0000.00元,主要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奖励经费。

  1、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89447.66元,其中:人员经费17197533.9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91913.6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30.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同比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4万元,同比减少5.52%;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同比减少64.83%。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的原因是我单位原有一台公务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维修维护费用很高,经上级部门批准购置了一台新能源公务车,原公务车在走报废程序中。

  3、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办法》、《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具体为:一是严格控制预算,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二是继续坚持 “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和市社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支付等程序,50000元以上的开支上市社理事会研究决定;三是严肃财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科学化管理方法,坚持经费开支报批审核一支笔。

  我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进行严格的管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长办发〔2014〕17号)、《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行〔2018〕12号)文件。公务工作人员凭公务接待函接待,填制《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务接待申请单》进行事前审批,接待费报销时,必须提供接待发票、接待函、菜单、接待申请单、接待清单,接待工作人员还需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内部门户网部分类录入有关公务用餐事项的文字和图片信息,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公务用餐网控单打印交给报账人员,作为报销必备凭据。接待费支出在年初下达预算的指标额度内控制使用,未突破年初预算。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和保险实行统一定点管理,公车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严格遵照市公车办相关文件执行,凡擅自非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和保险投保的,财务不予报销。

  我单位专项资金年初预算8032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包含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357000元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446200元。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乡镇基层社建设试点、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试点、支持优质农产品流通平台建设、供销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化肥淡季储备工作和系统信访维稳工作等;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主要用于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全年专项资金支出4688449.56元,支出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困难企业解困资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化肥淡储项目公开招标费用、农业展会经费等公共项目列入部门项目内;拨给我社系统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人员的奖金、补贴、慰问无年初预算。

  我单位专项资金全年支出4688449.56元,其中:物业管理费357000元、津贴补贴1102.6元、办公费63696元、印刷费3825元、水费16106.6元、电费51187.87元、邮电费8511.79元、差旅费41960元、会议费19981.98元、公务接待费3192元、劳务费19500元、委托业务费19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56406.3元、其他交通费用671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5617.16元、生活补助290374.4元、医疗费补助111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600元、公务用车购置249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00元和其他对企业补助300000元。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办法》、《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试点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对项目所需的主要物资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复使用范围,不拆借、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执行严格的项目资金审核审批制度,专款专用,让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我单位纳入常年预算的部门项目为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

  我单位机关办公楼及附属服务用房总面积为2900平方米,原物业管理合同2018年9月30日到期,服务项目包括:办公及服务用房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和给、排水及电气设备的维修和维护、绿化等。原合同到期后,我社为进一步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参照市委、市政府物业保障模式,经市社党委会研究决定,报市财政局同意,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对我社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资料进行评审,根据市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控制价的评审报告》(长财评控字﹝2018﹞253号)文,我单位物业管理费金额控制价为36.5万/年,适应于2019-2021年。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监督局审批,我社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中标单位-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2019-2021年服务费共计1071000元,合同一定三年,按季支付费用。

  根据我单位与环园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每季结束时,由办公室按服务内容制定考核表进行评分,及时将评分的问题反馈至物业管理方并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办理支付。验收由我单位办公室牵头,机关纪委参与共同负责对上一季的物业管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我单位财务人员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至长沙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经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和政府采购监督局审批通过后以面审的方式办理拨付。

  根据市财政局2017年7月17日《关于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资金的请示》呈批件的批示,该项目纳入我单位常年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每年压减5%项目经费的要求,该项目2021年预算金额为446200元,用于我单位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开支,主要为公共项目专家评审、考察交流学习、项目培训、综合改革会议等方面。

  我单位修订完善与项目有关的管理制度,各管理制度下发至各处室及系统企业,并组织学习按要求贯彻执行。机关物业管理项目归口处室为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沟通和督促整改等工作。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用于我社系统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支出,包含公共项目专家评审、考察交流学习、项目培训、综合改革会议等等方面。按年初计划分配任务至各工作人员,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季度考核直接与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

  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2494112元,其中公务车辆原值665656元,办公设备原值1828456元,累计折旧1926220.16元,固定资产净值为567891.84元。我单位固定资产全部为机关自用,无出租出借情况,无对外投资出资资产。我单位制定并印发《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充分发挥资产在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有效保证单位行政运行的需要。

  1、资产配置情况: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我社对现有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全年预算和机关工作人员实际需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单位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下达资产配置批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和《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资产采购申请人填制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制度或我单位内控制度购买,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资产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由验收小组负责验收,财务部门对采购的资产核算价值入账。

  2、资产管理情况:我单位办公室负责对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组织专人对资产定期盘点,建立严格的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资产采购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资料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予接收,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

  3、资产处置情况: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处置网上申报和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资产[2013]20号)和《关于明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资产[2019]45号)文件执行资产处置手续,2021年我单位按程序报废一批办公设备和一台公务用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将残值上缴国库。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至2021年12月止实有在职人员42人、离休5人、退休53人和临聘人员4人。2021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1817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1200元、项目支出803200元。2021年全年部门整体支出23077897.22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9447.66元、项目支出4688449.56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年中人员增加,在预算调整中增加了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系统企业离休干部、干部和困难职工补贴、慰问和奖金等无年初预算;3、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年度奖金部分无年初预算;4、困难企业解困资金、农村电商平台建设资金、新网工程和参展经费等公共项目资金因从机关拨付而列入部门整体支出内。我单位全年无追加预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办理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预算659900元,全年实际采购440277.39元,未超年初预算。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21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严控一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同比下降17.07%,部门运行成本控制较好。

  2021年,全市供销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社的悉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以解决制约长沙乡村振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打造惠农服务综合平台为重要抓手,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21年,全系统实现营业总收入71.7亿元,利润3.8亿元。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再次荣获一等奖,排名第一,实现“三连冠”,并被评为全省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突出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综合改革。市委、市政府将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布局,将市社列为长沙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市委“一号文件”、《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市性重要文件将“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等工作纳入其中,并予以重点推进。市委副书记阚保勇实地调研基层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情况,2次专题听取全市供销综合改革进度情况汇报。原市政府副市长李蔚多次组织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专题研究支持长沙申报全国总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等工作。邹特副市长专题调研全市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对近年来市社在推进综合改革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市供销系统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有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大力支持综合改革。市委改革办将市供销社纳入市委深改委2021年工作要点对接清单,每月调度供销综合改革进度。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供销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市财政局从2021年起,把供销改革专项资金预算提增到1360万/年,支持全市供销改革发展。市农业局支持供销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合作开展惠农综合服务,参与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市商务局支持市社千农惠公司“望城鲌鱼”全产业链发展。

  三是综合改革亮点纷呈。各区县(市)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工作亮点纷呈。望城区社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大力实施培育壮大工程,提质改造基层社,打造供销特色文化网红打卡点;长沙县委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为16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长沙县社积极创新信用综合合作,率先开发支持乡村振兴的“供销惠农贷”产品;浏阳市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实施“五个服务到户”工程,浏阳市农资公司冬储供应工作登上央视“新闻直播间”,大围山镇基层社综合改革经验在全省推介;宁乡市社采取“龙头企业+能人+农民合作社”方式,积极领办和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标杆示范基层社。

  一是重点培育了20个乡镇标杆和村级示范基层社。2021年,根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要求,市社持续加大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力度,统筹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社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围绕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择优选择20个基层社,按照全国总社、省社要求,重点打造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涉农金融服务社“三社融合”的乡镇标杆、村级示范基层社,进一步拓展乡镇惠农服务中心“5+X”、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4+X”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着力做强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四区县(市)重点建设1个辐射全县、开展“十代”(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加工、代销)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区域土地托管服务中心。全面推广“基层社+土地托管”模式,全力打造“区域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点(专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三是初步建成“线上线下”农产品流通平台。市级农产品流通综合服务平台初见成效。采取“实体+电商”方式,长沙乐农汇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电商有限公司初步建成1个集电商服务中心、O2O展示中心、线C商城、网红直播于一体的市级农产品流通平台,全市的惠农服务中心、惠农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脱贫户、监测户可以免费入驻该平台,整合形成一张供销电商服务网络,带动本地农产品销售,提高广大农民的市场适应能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定额补助”原则,积极参与消费扶贫馆、扶贫专区建设,由经发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湖南省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长沙市州馆。

  四是助推全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参与特色产业提质发展,重点扶持“千农惠”“乐农汇”“金井茶叶”“围山公社”“蜜蜂哥哥”等一批自营品牌,助推望城蔬菜、水产、长沙绿茶和浏阳水果、蜂蜜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市茶叶协会积极发挥作用,推动打造“长沙绿茶”区域公用品牌。

  三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定期加强系统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经济指标的调度考核,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企业遗留问题处理稳妥抓实。市社实行“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制度,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帮助企业稳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盯紧压实。建立市社领导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是群众信访工作耐心做实。市社坚持抓小抓早,常态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二是全面抓好从严治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市社党委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定期对修订完善的工作制度在机关、社有企业的执行落实情况做监督检查,保证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出台《机关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各处室年度职能目标和个人履行岗位职责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职务晋升、选拔任用挂钩。

  四是推进联合社机关建设。时隔37年,召开长沙市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全面加强,政工人事、老干工作、驻村帮扶、平安综治、文明创建、财务管理、后勤事务管理、工青妇群团工作、史志档案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年初预算未全覆盖,财政部门未将我社系统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困难企业退休干部补贴和在职离退休干部部分年终奖金等常年支付的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年中下指标时由我单位按相关规定拨付,年终会出现部门整体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情况,在接受审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时成为了我单位预算执行问题,不利于对我单位绩效评价的考核和成本效益的分析。

  (二)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不大,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压减20%,部门项目经费压减5%,而随着我单位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和人员的增加,我单位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力度还有待加强。

  (一)财政部门将我单位系统企业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等纳入财政保障的相关人员经费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有利于资金统筹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精准度;

  (二)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认识,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本单位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内;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三)加大对单位工作人员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宣传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部门部门整体支出压减的政策,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有限的资金用到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急要解决的主体问题上来,压减一切不必要的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切实提高部门履职效益。

  我单位对照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化自评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应用,实现绩效自评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

  我单位已按市财政局要求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和2021年6月29日在长沙市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和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长沙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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